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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中國古代封建王朝而言,文書是傳達政令的工具,更是國家組織上下互通聲息的紐帶
,而完善的文書檔案制度,有利於皇帝統治和提高施政效率。清代之文書檔案制度主要沿
襲明代,但鑒於明代閣臣弄權和宦官批紅的教訓,以及為了加強皇帝的獨裁權力,曾進行
了一些制度上的重要改革,使之更加完善。

清初承明舊制,臣工奏事,公事用題、私事用奏。題本用印、奏本不用印。但古代官員公
私事務常常分不清,所以在題奏用法上往往有所混淆,雍正時雖曾詳細規定用法要官員遵
行,但題奏用法仍相當混亂,因而乾隆初年便廢除了奏本:

乾隆十三年諭,向來各處本章,有題本、奏本之別,地方公事則用題本,一己之事則
用奏本。題本用印、奏本不用印,其式沿自前明。蓋因其時綱紀廢弛,內閣、通政使司藉
公私之名,以便上下其手。究之同一入告,何比分別本色,著將向用奏本之處,概用題本
,以示行簡之意。

從此之後,題本便成了臣工向皇帝報告政務的唯一正式文書,題本通常由內閣辦理,分為
通本和部本兩種,其運作甚為繁複。簡單的說,各省督撫等有奏事之權的官員所上題本,
會先送通政使司衙門,再由通政使司轉送內閣的漢本房、滿本房登記,如為漢文則會另譯
一份滿文,核對後送到漢票簽處。

如果是各部院衙門的題本,則是直接送到內閣由漢簽票處接收。漢票簽處收到題本後,會
由侍讀校閱,漢中書則按規定樣式,票擬草簽並備以說帖,再來則交滿票簽處中書翻為滿
文,呈大學士閱定,最後則將漢、滿文的票簽夾入題本內送到批本處。批本處再按進本日
期送內奏事處,由記檔大監登記後送給皇帝閱覽。

皇帝看完核准票簽意見後,題本會發下到批本處,由批本處的翰林中書,照皇帝批定的滿
文票簽意思用紅筆批滿字於本面,再交回內閣,由漢學士照票簽批寫漢字,至此題本又被
稱為紅本,會送到紅本處,每日由六科給事中到內閣領出,傳鈔各部執行,到了年終則要
將紅本彙集繳回內閣。

由上述可以知道,題本不但處理手續繁雜,而且還要經過內閣票擬才能到皇帝手中,對皇
帝而言,這不利於高度獨裁及直接地掌握國家詳細情況,在康熙前期便另有一種機密文書
-奏摺的使用,同時題本仍然使用。奏摺之使用情況非本次報告重點,在此不論。奏摺使
用因保密、方便且迅速,逐漸取代了題本,即使如此,題本仍遲至光緒27年才被廢除。

清代前期多用題本,中後期多用奏摺,題本的副本叫揭帖,通常會有4份,分別送到通政
使司、六部、六科及起居注館。題本的格式,我們可以對照這一次的檔案來相互印證,通
常題本一頁會有6行,每行約18到20字,如果遇有皇帝、天地等尊敬字句必須抬寫。
第一頁上方正中會寫一「題」字,第二頁首行則寫具題人的官銜、姓名,最後一字會寫「
謹」字結尾。第二行抬高一格寫「題」字,然後寫明所奏事情,敘述正文,只要有「題」
字,通常都會放在每行第一個字,文章最後會用「謹題請旨」結束,末頁正中寫具題的年
月日,以及具題人的官銜姓名,最後在首尾各蓋官印一顆。

清朝皇權權力之大,連縣級官員之任用都需讓皇帝知曉,親自覽閱批發,怪不得乾隆會說
「本朝家法,自皇祖皇考以來,一切用人聽言大權,從無旁假,即左右親信大臣,亦未有
能榮辱人,能生死人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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